Blogtrottr
2013 - Yahoo!奇摩 搜尋結果
2013 - Yahoo!奇摩 搜尋結果
舊金山地檢署籲社區合力終結拍拍行
Jun 3rd 2013, 23:02

【大紀元2013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舊金山報導)5月29日,舊金山地檢長賈斯康和市議長邱信福在中國城花園角舉辦活動,提請中國城居民提防拍拍行(亦稱祈福黨、金光黨等)。賈斯康表示,舉辦此次活動的目的是讓人們意識到,作為社區的一份子,大家相互幫助,防止類似案件發生,讓舊金山「不再有更多受害者」。

在向來到現場的近200位老人介紹防範拍拍行之後,第三選區議員、市議長邱信福和賈斯康一道,為老人們免費分發提請大家防範的購物袋。隨後地檢署工作人員還拜訪了附近商戶,並張貼防範海報。

這些袋子以及海報的製作費來自捐贈,賈斯康稱,邱信福捐了7,500美元,地檢長辦公室共捐了4萬5,000美元。

賈斯康:舊金山為首個成功起訴城市

據賈斯康介紹,成功起訴的第一個起訴案件基於5名受害者,涉案金額約10萬美元,追回1.7萬美元;第二個起訴案件有2名受害者,其中一名王女士在電視播放的錄像上認出了嫌犯,她看中文報紙消息,發覺自己受害後,立刻去警察局報案。由於王女士的報案,並領著警察到現場,使得該案另一名受害者免於被騙取6.7萬美元。

目前在舊金山有50多個被確認的受害者,涉案現金和珠寶等總金額多達150多萬美元。賈斯康說:「舊金山是全國首個對被捕拍拍行嫌犯成功起訴的城市,目前三個起訴案件有兩件由陪審團定罪,另外一件尚在起訴中。」

賈斯康稱,更多的案件由於受害者無法認出嫌犯而無法進行起訴,這非常遺憾。

拍拍行仍然猖獗

拍拍行的案件不止在舊金山發生,在全美其它城市,包括紐約、洛杉磯、芝加哥、波士頓及其它城市亦有罪案發生。地檢署協助受害者華裔專員袁鄭玉屏表示,最近在紐約發生兩起拍拍行的騙案,被騙金額就高達50多萬美元。

從大約兩年前,拍拍行開始在舊金山作案,地檢署已經舉辦了5波類似的防罪案社區活動,幾乎已經家喻戶曉。據年初報導的案例看,有受害人在已經知悉的情況下仍然中招。

防範須提防邪術

去年10月舊金山市議會公共安全委員會召開特別聽證會,關注拍拍行事件。舊金山防止罪案資源中心的陳冠雄在聽證會上稱,懷疑拍拍行們使用了一種迷藥。但袁鄭玉屏向記者證實,目前沒有任何罪犯使用藥物的跡象。

從已經披露的一些案件的細節來看,不少案件的受害人均有提到,被嫌犯按掌心或手臂、拍肩膀之後,即感到要聽從對方的指令。媒體曝光的2012年11月25日發生於肖化區的受害者、64歲的黃女士,就提到被按掌心和肩膀之後,不由自主將1,4100美元存款及身上的首飾全部拿下,交給等待中的嫌犯,全過程就像「被下了迷幻藥」。

灣區評論員王駿表示:「目前拍拍行案件的疑點甚多,傾地檢署和社區的宣傳力度,卻無法完全阻止拍拍行行惡得手。這些大陸來的團體使用邪術作惡,完全是有可能的。」他表示,防範拍拍行,還得提防害人邪術。

(責任編輯:洪逸夫)

請關注大紀元的廣告商家,向朋友推薦大紀元,感謝您的支持!

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3/6/4/n3886013.htm舊金山地檢署籲社區合力終結拍拍行.html  美東時間: 2013-06-03 17:57:15 PM 【萬年曆】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waq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